1、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所欠借款余款捌拾壹万贰仟叁佰零肆元整,合计人民币812304元; 2、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以上款从2008年7月21日至2010年6月30日(暂计至起诉时止)的利息。借款诉状文 篇1 民事诉状 原告:甲某,问下写投资转赠合同有效离职原因写什么没签合同男,购房合同写的产权50年私人给学校干活怎么写合同1980年5月21日出生,保洁签订合同怎么写不分手的合同协议怎么写汉族,某县人,个体户,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由谁写住甲县城关镇山头村。 被告:乙某,男,1980年5月21日出生,汉族,某县人,农民,住乙县城关镇山头村。